我的宠物作文:“狼”
编者按:我一向讨厌狗,直到我家养了条超可爱的“狼”。下面我们一起看看这篇《“狼”》。
我一向讨厌狗。听吧,整天“汪汪”的叫个没完没了,声音比氢弹爆炸时还大!
可是我现在改变了心思,因为我家养了条超可爱的狼。哦,不,是狗——它的祖先是狼。
这是一条阿拉斯加犬,生活在寒冷地带,是用来在雪地上拉雪橇的,属于工作犬。
他耳朵尖尖的,好像能将一摞纸戳破似的。全身覆盖着一层粗糙的披毛,是用来挡雪的。披毛里面还有一层绒毛,是来保持体温的。绒毛雪白雪白的,犹如一层棉花铺在里面。他的四肢有些不同,前足健壮有力,后足却相对细小,那是因为长期在雪地拉雪橇进化退化的原因。它的尾巴有点粗大,非常像鸡毛掸子,只不过这里是“狗毛掸子”。它整个身子十分板正,似乎一站,就像生了根一样稳固。
假设你和家人亲热一下,它就会来争宠,把脑袋放在你腿上啦,或把耳朵耷拉下来,让你摸它也好啦……,最萌的,还是把半个身子搁到沙发上来让你抱它。这时,它就汪汪地叫,似乎在说:“主人,抱我!”
你在吃饭时,它不是钻桌子底下,就是可怜巴巴的盯着你。那眼神肯定会令你看不下去——直接给他一块肉肉得了吧。你给他肉肉时,要尽量可以把肉肉丢在桌子底下,不然,他就会“嗖”地一下跳了起来,三口两口把肉肉吃掉。
他吃饭时是站着的,由于指头不灵活,只好用舌头舔。他吃饭时你可千千万万别去动,你如果不信,那你手背上可得留下个印子了。因为它是很护食的,然而奇怪的是他一般都不吃饭。
每当你要带他下去玩时,他会兴奋地围着你转圈圈,蹦蹦跳跳,而且“汪汪”直叫,很难把项圈套在脖子上。
这就是我养的阿拉斯加,真是个霸气、高傲的动物啊!
作者:蒋正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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